河北雄安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5 09:16:09
最高限价: 2850000
河北雄安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北雄安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xaprtc.com)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0年10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APR•Z202000104
项目名称:河北雄安新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
预算金额:2850000.00元
最高限价: 2850000
采购需求:
在采购人确定的雄安新区受污染耕地轻度污染区、中度污染区、重度污染区耕地,开展关键技术试点,评估技术适宜性、安全性和治理效果,筛选适合雄安新区土壤性状、特征和污染程度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试点总面积500亩,其中轻度污染区335亩、中度污染区163、重度污染区2亩
合同履行期限:
周期为1年,成交投标单位须于2021年10月底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需有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因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材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签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签章);
7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
8.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需有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因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材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2020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签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签章);
7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
8.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25日 08时30分00秒至2020年09月30日 17时00分00秒
地点: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xaprtc.com)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0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定开标室-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地 址: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3125671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昌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富昌乡西五里铺村
联系方式:闫佳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0312-6776343
电话:闫佳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