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2021年度至2023年度县城路灯维修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22 09:40:09

项目编号:HB2020098370010001

安新县2021年度至2023年度县城路灯维修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新县2021年度至2023年度县城路灯维修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0/10/13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0098370010001 
    项目名称:安新县2021年度至2023年度县城路灯维修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 
    最高限价:0 
    采购需求:安新县老城区和新城区路灯维护,包括中华灯的维修更换,中华灯底座维修更换,中华灯罩维修更换,中华灯插板维修更换,水晶灯维修更换,景观灯维修更换,庭院灯维修更换,投光灯维修更换,立柱式草坪灯维修更换,LED路灯维修更换,太阳能路灯维修更换,高压钠灯路灯维修更换,抱箍式水泥杆路灯维修更换,彩树灯维修更换,LED灯头维修更换,节能灯维修更换,LED灯泡维修更换,电缆维修更换以及路灯基础、路灯预埋件的维修更换等一系列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资料; 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5.供应商须提供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现场登录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自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09/22至2020/09/28, 上午8:30-12:00  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10/13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2.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3.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文件。4.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5.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安新县供电分公司
    地址:安新县育才东路48号
    联系方式:13582385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中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开区天鹅西路116号(茗畅园商务楼六楼)
    联系方式:0312-3182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朝 
    电话:0312-318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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