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提升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一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9-19 09:39:56
项目采购预算:209万元
受安新县行政审批局委托,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安新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提升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一期)(项目编号:GXTC-A1-205743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安新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提升改造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一期)
项目编号:GXTC-A1-2057436
项目采购预算:209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智能化政务大厅系统、监控系统、网络及安全系统、会议室广播系统、乡镇村延伸系统、交易中心系统、系统建设、智慧党建系统等软硬件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数量:1套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次采购内容全部产品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最高限价:209万元
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日
交付地点:安新县境内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通知公告”中“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注册登记完成后市场主体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登录入口”选择对应身份登录,在“电子交易系统”下选择“保定市”,打开【业务管理-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9月19日—2020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自行登记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安新县旅游路景区工商分局院内)。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
公告期限:自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刘军伟
联系电话:18614067853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点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安新县行政审批局
采购人地址:安新县育才东路南侧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主任 0312-51190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军伟 18614067853
2020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