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庄乡、龙化乡、刘李庄镇三个乡镇消防站租赁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14 09:12:25

采购预算金额:1680000.00

芦庄乡、龙化乡、刘李庄镇三个乡镇消防站租赁单一来源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XIONGAN-BHJJCG-2020-003
采购人名称:消防大队
采购人地址 :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院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消防大队+0312-53001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雄县雄昝路13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海波+18512209092
采购预算金额:1680000.00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内容:满足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正常办公训练需求租用刘李庄镇、龙化乡、芦庄乡用房三处
采购数量:3处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 :刘李庄镇、芦庄乡、龙化乡
供货时间: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依照安新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正常办公需要提供相应配套场地及部分设施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消防站建设对地点、时间有特殊要求。消防支队建设消防站要求有消防车、消防器材、官兵吃住等场所条件,救援时需要迅速赶往火灾现场,具有特殊要求。仅有刘李庄镇杨献生个人房产、龙化乡郝克民个人房产和安新县天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办公楼满足采购需求。该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项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一包:杨献生;二包:郝克民;三包:安新县天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一包:刘李庄镇杨刘庄村原雁洋大酒店;二包:龙化乡三坊子村郝克民家民宅;三包:芦庄乡南边吴村安新县天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办公楼。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书以及身份证原件或投标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其他形式的保险);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如不需要纳税的需提供不需要纳税的证明资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具有租赁场地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05-13至2020-05-20
时刻说明:全天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0
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0-05-26 09:30
开标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公示期限:2020-03-17至2020-03-23
财政部门地址:安新县雁翎西路140号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0312-5351278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3931348213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备注:1.本项目分为三个包,具体划分内容:一包:刘李庄镇消防站租赁;二包:龙化乡消防站租赁;三包:芦庄乡消防站租赁; 2.拟定唯一供应商:一包:杨献生;二包:郝克民;三包:安新县天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 3.供应商地址:一包:刘李庄镇杨刘庄村原雁洋大酒店;二包:龙化乡三坊子村郝克民家民宅;三包:芦庄乡南边吴村安新县天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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