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以上查询内容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不予受理。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网上打印页为准,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不予受理;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