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财政转移支付公安业务装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0-03-26 11:07:10
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财政转移支付公安业务装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财政转移支付公安业务装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0677-3ZCG191233-002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等相关政策。
采购人名称:安新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安新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主任 0312-5335014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井维民、肖明坤 16606356289、1660635635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1447925.79元
采购用途: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办公设备、爆炸物处置设备、网络监察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3-2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4-01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7日09:30
开标时间:2020-04-17日09:30
开标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6606356289、16606356351
备注:1、潜在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含各类澄清答疑)一经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
3、接县防控办最新指示:除境外和湖北返回人员外,其他地区来人持当地乡镇(街道办)健康证明,不再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措施。
对湖北返回人员实行集中14天隔离后即行自由行动。对境外返回人员,在集中隔离14天后再实施居家隔离14天。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