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1-14 08:59:36
采购预算金额:1321095.00
采购项目编号:BDTDZFE2019-12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人名称:容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人地址 :容城县西城路10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会超 0312-561374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东路未来石4号楼1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尹志鹏 0312-5061572
采购预算金额:1321095.00
采购用途 : 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实施地点 :容城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供应商需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或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以网站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本项目施行网上自主报名(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1-1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1-19
时刻说明:每天9:00-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20-02-07 09:30
开标时间:2020-02-07 09:30
开标地点: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容城县白洋淀大道荣乌高速口南行约500米右侧容美路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含配件、辅材、对接联网、调试设备等)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2-5061572
备注:投标人报名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并核验通过后,即可在通用项目管理V3.0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