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28 09:30:36
最高限价: 3812724.29
| 项目概况 安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2.网上报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供应商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后期投标被否决的,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安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IONGAN-BHJJCG-2020-014 项目名称: 安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812724.29 最高限价: 3812724.29 采购需求:(1)采购项目内容:安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修整,包括整体装修改造,结构加固;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安新县东大街原妇幼保健院旧址;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5)工程质保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防渗漏为五年; 3)装修工程为两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两年; (6)简要技术要求:供应商依照相关规范条文要求提供,详细技术要求见项目需求书。 (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2)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3)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注: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承诺书。 (5)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在技术标; (8)磋商申请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1月30日至 2020年12月04日, 8:30-12:00-13: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2.网上报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主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供应商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后期投标被否决的,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方式: 其它 售价: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10日09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12月10日09点30分 地点: 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新县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建设大街266号)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以及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3.接受质疑电话: 18902127586 4.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hebpr.cn/)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特别提示: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报名结束前完成注册且网上报名的,将会影响本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疫情要求:(1)中高风险地区供应商代表须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室;(2)其他地区供应商代表须提供绿码方可进入开标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新县公安局 地址: 安新县雁翎东路64号 联系方式: 陈主任 0312-5333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雄县双侯大街西段公交站北行200米 联系方式: 李敬 18902127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敬 电 话: 189021275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