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安新县主要连通道路交通设施提升优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28 09:26:56
预算金额:小写:13143023.01元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雄安新区安新县主要连通道路交通设施提升优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12 月 03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CG-A7JT20110824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安新县主要连通道路交通设施提升优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小写:13143023.01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13143023.01元。
采购需求:智能交通设备(交通监控设备、电子车牌设备、交通信号控制设备、交通信息发布设备、智能网联标牌)、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护栏、标志标牌、标牌杆件)的采购及安装。包括且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设备采购、安装、调测、维护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项目需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质保期: 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中涉及到的采购政策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并按照国家采购政策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或声明,否则视为不享受采购政策条件,未涉及采购政策的不需要提供。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给予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投标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参加评审。(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参与评审的价格)。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监狱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参与评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02日
地点: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0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时期开标要求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名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疫情期间各位潜在供应商及本项目相关人员请做好自我排查。自10月16日起,自疫情高发区(含天津、上海)来开标人员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无法提供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疫情高发区人员,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阳性者及时进行隔离治疗,核酸检测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上述事项确认无误后,填写《投标人承诺书》《健康证明》《开标评标人员相关情况调查表》(格式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附件下载)各二份,开标时提供。开评标期间,间隔落座,保持安全距离。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安新县建设大街与育才西路交叉口南100米
联系方式: 0312-5321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2号亚胜铂第公馆A座3A层
联系方式:180021669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欣林、岳磊、段慧、李美寰。
电 话:18002166936



